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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828.13-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1828.13-2013

中文名称: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3部分:易燃液体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英文名称:Test method of 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goods-Part 13:Flammable liquid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3-11-06

实施日期:2014-06-01

作废日期:2020-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2090546

相关标签: 进出口 危险 货物 分类 试验 方法 易燃 液体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货物的包装和调运>>货运调运>>55.180.01货运调运综合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SN/T 1828.13-2006废止;被SN/T 1828.13-2019代替;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2017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认科〔2017〕146号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4-06-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7-12-22

起草人:刘绍从、李学洋、高建、吕刚、王娜、张凌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SN/T 1828.13-2013.Test method of 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goods-Part 13 :Flammable liquid.
1范围
SN/T 1828.13规定了进出口易燃液体危险货物的试验和类别判定。
SN/T 1828.13适用于进出口易燃液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的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16化学试剂 沸点测定通用方法
ASTM D93-11宾斯基-马丁团式仪测定闪点标准
ASTM D6450-5(2010)连 续团杯闪点测定标准方法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 手册(联合国,第5修订版) .
3术语和定义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5修订版)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ld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人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杯闪点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0 C。
3.2闪点flash point
试样在规定条件下加热到其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接触火焰发生闪火时的最低温度。
4试验
4.1闭杯闪点试验
4.1.1试验设 备
闭杯闪点试验仪。
4.1.2试验步骤
按ASTM D93-11或ASTM D6450-5(2010)的方法测定液体的闪点。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828.13—2013
代替SN/T1828.13—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Test method of 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goods-Part 13:Flammableliquid
2013-11-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06-01实施
SN/T1828《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共分为17个部分: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民用爆炸品;
第3部分:氧化物:
-第4部分:腐蚀性物质;
第5部分:气体混合物;
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第7部分:压缩气体;
第8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第9部分:毒性物质:
第10部分:毒性气体:
第11部分:易燃固体
第12部分:易燃气体: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第14部分:锂电池组:
第15部分:自热固体;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第17部分:海洋污染物。
本部分为SN/T1828的第13部分。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1828.13—2013
去第13部分:易燃液体》。本部本部分代替SN/T1828.13—2006《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分与SN/T1828.13一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对易燃液体定义进行了修改(见3.1,2006年版的3.1):对危险性类别的判定进行了修改(见5.1,2006年版的5.1);对闭杯闪点及黏度试验结果进行了修改(见5.2.2表2,2006年版的5.2.2表2):一增加了具有下列性质的黏性物质,应列人Ⅲ类包装(见5.2.4):增加了如闪点在23℃~60℃之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列为非易燃液体(见5.2.5)。本部分修改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7修订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上述规章完全一致。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绍从、李学洋、高建、吕刚、王娜、张凌。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1828.13—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SN/T 1828.13—2013
警告一一由于自身危险性,测试实验室应对法规要求的健康和安全要求引起特别的重视1范围
SN/T1828的本部分规定了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易燃液体危除货物范险特性的试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的凡是社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两定通用方法
GB/T616化学试剂沸点
美别判定。
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STMD93-11宾斯基-马丁
广团式仪鸿定闪点标准
ASTMD6450-5(2010)
续团杯内点测定标准方法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术语和定义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
本文件。
易燃液体flammableliqu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
和标准手册》
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液体混合物或含有
固体物
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人质的液体
内点等于或低于
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杯闪点试验3.2
闪点flashpoint
so℃。
试样在规定条件下加热到其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接触火焰发生闪火时的最低温度。4试验
闭杯闪点试验
试验设备
闭杯闪点试验仪。
4.1.2试验步骤
按ASTMD93-11或ASTMD6450-5(2010)的方法测定液体的闪点。SN/T1828.13—2013
持续燃烧试验
4.2.1试验设备
持续燃烧试验仪。
4.2.2试验步骤
按《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5修订版)第32章的方法进行试验。3液体初沸点测定试验
试验设备
GB/T616规定的仪器。
4.3.2试验步骤
按GB/T616的方法进行测定。
4溶剂分离试验
试验设备
100mL量筒(总高度约为25cm,刻度段的内直径大小一致,约为3cm)。4.4.2
试验步骤
4.4.2.1将闪点低于23℃的黏性液体(例如:油漆、清漆、胶黏剂和抛光剂等)搅拌均匀。4.4.2.2将搅拌后的液体倒人量筒100mL刻度处。将塞子塞好后使量筒静置24h。在24h之后,测量上部分离层的高度。
使用量筒中落液上部分离层的高度占试样总高度的百分比表示试验结果。4.5
黏度试验
试验设备
黏度试验仪(喷嘴直径:4mm和6mm),计时装置。4.5.2
试验步骤
4.5.2.1将闪点低于23℃的黏性液体(例如:油漆、清漆、胶黏剂和抛光剂等)拌均勾。4.5.2.2将搅拌后的液体小心注人黏度试验仪的4mm直径喷嘴当中,马上开始计时,记录试样全部流过黏度试验仪所用的时间。如果流过时间超过100s,则将试样小心注人黏度试验仪的6mm直径喷嘴当中,进行计时。记录试样全部流过黏度试验仪所用的时间。5类别判定
5.1危险性类别的判定
经过闭杯闪点试验测定,闪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属于第3类易燃液体。但是如果闪点高于35℃,不持续燃烧的液体不属于第3类易燃液体。2
适用包装类别的判定
易燃液体的包装类别判定如表1所示。按易燃性划分的危险类别
闪点(闭杯)
<23℃
>23℃≤60℃
初沸点
>35℃
>35℃
注:闪点低于23℃的黏性易燃液体的包装类别判定见5.2.2。SN/T1828.13—2013
包装类别
闪点低于23℃的黏性易燃液体(例如:油漆、清漆、胶黏剂和抛光剂等),如符合下列条件则划人5.2.2
Ⅲ类包装:bzxz.net
在溶剂分离试验中,清澈的溶剂上部分离层的高度小于总高度的3%;a)
混合物不含有任何主要危险性或次要危险性属于第6.1项有毒物质或第8类腐蚀性物质的b)
物质;
试验结果符合表2:
所用贮存器的容量不超过450L。表2
喷嘴直径/mm
闭杯闪点及黏度试验结果
流过时间/s
由于在高温(≥55℃)下运输而被划为易燃液体的物质,列人Ⅲ类包装。具有下列性质的黏性物质,列人Ⅲ类包装:a)
闪点在23℃~60℃之间;
无毒性、腐蚀性或环境危险;
闪点/℃
>17℃
>10℃
>-1℃
>-5℃
含硝化纤维素不超过20%,且硝化纤维素所含氮的干物质质量不超过12.6%;所用贮存器的容量不超过450L。d)
如闪点在23℃~60℃之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列为非易燃液体:5.2.5
在4.4溶剂分离试验中,溶剂分离层的高度小于总高度的3%;b)
在用直径6mm的喷嘴进行4.5黏度试验,流过时间大于或等于:60s;
40S,黏性物质含量不超过60%的第3类物质。SN/T1828.13-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SN/T1828.13—2013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427532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拳皇岛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12301/16印张0.5
字数8千字
2014年6月第一版
2014年6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600
书号:155066·2-2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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