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987.4-2013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2包装材料与容器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14-06-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7-12-22
起草人:李宁涛 等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等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SN/T 0987.4-2013.Rules for performance inspection of IBCs for export dangerous goods-Part 4 : Rigid plastics IBCs.
1范围
SN/T 0987.4规定了出口危险货物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的定义、分类、要求.抽样、检验及不合格批的处置。
SN/T 0987.4适用于出口危险货物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的性能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0370.1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 I部分:总则
SN/T 0987.1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第1部分:总则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 范本(联合国,第17修订版)
3术语和定义
SN/T 0370.1和SN/T 098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批inspection lot
以相同原材料.相同工艺、相同结构生产并汇集在一起的一定数量的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
3.2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rigid plastics IBCs
由一个刚性塑料箱体组成,箱体可有结构装置以及适当的辅助设备的中型散装容器。
4分类
依照(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 范本)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有以下几个类型:
a) 11H1:具有 设计上用于堆积时承受其上面全部负荷的结构设备,用于装运采用重力装卸方式的固体物质的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
b)11H2:独立式的,用于装运采用重力装卸方式的固体物质的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
c)21H1:具有设计上用于堆码时承受其上面全部负荷的结构设备,用于采用压力装卸方式的固体物质的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
SN/T 0987的本部分规定了出口危险货物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的定义、分类、要求、抽样、检验及不合格的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出口危险货物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的性能检验。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987.4—2013
代替SN/T0987.4-2001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第4部分: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Rules for performance inspection of IBCs for export dangerous goods-Part4:RigidplasticsIBCs
2013-11-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06-01实施
SN/T0987《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共分为8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使用鉴定;
第3部分:复合中型散装容器;
第4部分: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第5部分:木质中型散装容器;
第6部分:柔性中型散装容器;
第7部分:纤维板中型散装容器:第8部分:金属中型散装容器。
本部分为SN/T0987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0987.4—2013
本部分代替SN/T0987.4—2001《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规程料中型散货箱》
本部分与SN/T0987.4—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新了引用文件,并将相关的国际危规作为引用文件,增加在引用标准后;对检验批的定义进行了修改;
将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的分类从原定义部分剔除,增加第4章分类:增加了检测方法的试验顺序和振动试验的要求和试验内容及合格判定。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刚性塑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宁涛、蒋雪枫、高建、丁兰、田家荫、张勇。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0987.4—2001.
1范围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第4部分: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SN/T0987.4—2013
SN/T0987的本部分规定了出口危险货物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的定义、分类、要求,抽样,检验及不合格批的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出口危险货物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的性能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1部分:总则SN/T0370.1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第1部分:总则SN/T0987.1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3术语和定义
规章范本(联合国,第17修订版)SN/T0370.1和SN/T098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inspection lot
检验批
以相同原材料、相同工艺、相同结构生产并汇集在一起的一定数量的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3.2
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rigidplastics IBCs由一个刚性塑料箱体组成,箱体可有结构装置以及适当的辅助设备的中型散装容器。4分类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依照《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有以下几个类型:11H1:具有设计上用于堆积时承受其上面全部负荷的结构设备,用于装运采用重力装卸方式a
的固体物质的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b)
11H2:独立式的,用于装运采用重力装卸方式的固体物质的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21H1:具有设计上用于堆码时承受其上面全部负荷的结构设备,用于采用压力装卸方式的固c
体物质的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21H2:独立式的用于装运采用压力装卸方式的固体物质的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d)
31H1:具有设计上用于堆码时承受其上面全部负荷的结构设备,用于装运液体的刚性塑料中e
型散装容器。
31H2:独立式的,用于装运液体的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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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
5.1容器箱体应使用具有已知规范标准的合适塑料材料制造,并且其强度应足以适合其容量和用途制造材料应足以抗老化和所含物质。某些情况下由于紫外线照射所引起的退化,必要时应考虑其低温性能。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任何所含物质的扩散均不应产生危险。5.2需要进行紫外线防护时,应采用添加炭黑或其他合适的颜料或抑制剂的方法,这些添加剂应同内装物质相容,并且在容器的整个使用寿命中始终保持有效。如果使用的炭黑、颜料或抑制剂与制造设计类型检验时使用的添加剂不同,只要炭黑、颜料或抑制剂的含量不会对制造材料的物理性质造成不良影响,可以免除重新检验。
5.3除使用防护紫外线的添加剂外,塑料材料的成分中也可以包括一些用于其他目的的添加剂,但这些添加剂不应对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质产生不良的影响。5.4除了同一生产工艺所产生的剩余材料及其再生物外,不应使用回收的旧材料来制造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
5.5用于运输液体的中型散装容器应装有减压装置,减压装置应在容器内部压力超过其液压试验压力时,能够排放出足够的蒸气以防止中型散装容器的主体破裂。做到这一点可以采用常规的减压装置,也可以通过其他的结构手段。
5.6拟装液体的每个中型散装容器在首次使用及经修理再次投人使用时都应进行密封性试验。试验时,中型散装容器不必装有自己的封闭装置。6抽样
6.1以采用相同原材料、相同工艺,相同结构生产的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为一检验批。6.2原材料,工艺、结构任一项有变更,需重新申请检验。如果中型散装容器与其设计类型仅存在细微的差别,如外部尺寸稍微缩小等,可允许对此中型散装容器采用选择性试验。6.3抽样数量见表1。在不影响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允许减少抽样数量,按照表2检验项目的先后顺序,一个样品同时进行多项试验。表1抽样数量
试验项目
振动试验
底部提升试验
顶部提升试验
堆码试验
渗漏试验
液压试验
跌落试验
抽样方法
从整个检验批中随机抽取。
抽样数量
单位为件
性能检验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2。检验顺序以表2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表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振动试验
底部提升试验
顶部提升试验
堆码试验
渗漏试验
液压试验
跌落试验
11H1、11H2
不要求
要求。
不要求
不要求
中型散装容器类型
21H1.21H2
不要求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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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H1.31H2
要求·
“如中型散装容器设计适用于这种装卸方式,至少进行其中一项试验(顶部提升或底部提升)。适用于被设计用于堆码的中型散装容器。7.2试验内容
7.2.1振动试验
7.2.1.1适用范围:所有装载液体的中型散装容器,作为设计型号试验。注:这项试验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制造的中型散装容器的设计型号。7.2.1.2试样准备:试验的中型散装容器应是随意选出的,做好运输前的调试和封闭。向中型散装容器中装水,至不少于其最大容量的98%。7.2.1.3试验方法和时间:中型散装容器置于试验机器平台的中央,垂直正弦曲线、双振幅(峰对峰间值)25mm(1士5%)。如有必要,在平台上安装约束装置,防止试样水平移动,从平台上滑落,但不限制上下移动。
试验应进行一个小时,使用的频率应造成中型散装容器在每个周期的一段时间里瞬间脱离振动平台,达到可将一个金属薄片间歇地完全插人中型散装容器的箱底与试验平台之间的空隙。在第一次设定频率后,可能需要进行调整,以防止容器产生共振。但试验频率必须始终保证本段所要求的,能够将金属薄片插人中型散装容器之下。金属薄片能够不断插人,是通过本试验的基本要求。本试验使用的金属薄片,应至少1.6mm厚,50mm宽,并有足够的长度,以便插人中型散装容器与试验平台之间至少100mm,完成试验。
7.2.1.4合格准则:看不到泄漏或开裂。此外,看不到结构部件的破损或失效,如裂焊或松动。7.2.2底部提升试验
适用范围:用于具有底部提升装置的各种中型散装容器。7.2.2.1
7.2.2.2试样准备:中型散装容器应充灌至其最大允许总重的1.25倍,负荷应分布均匀。试验方法:中型散装容器应由叉车提升、降低两次,叉子的位置应在中央,使其之间的距离等于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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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人面长度的75%(进叉点固定者除外)。进叉深度应为进叉方向深度的75%。每一可能的进叉方向均应重复进行此项试验,
7.2.2.4合格准则:内装物无损失且中型散装容器未出现任何会危及运输安全的永久性变形。7.2.3顶部提升试验
适用范围:用于具有顶部提升装置的各种中型散装容器。7.2.3.2
试样准备:中型散装容器应充灌至其最大允许总重的2倍。7.2.3.3
试验方法:
使用中型散装容器的每两个对角线方向的提升装置将其吊起,施加垂直方向的提升力,保持5min;
使用中型散装容器的每两个相对方向的提升装置将其吊起,施加向容器中心方向与其垂线成45°角的提升力保持5min
合格准则:内装物无损失且中型散装容器未出现任何会危及运输安全的永久性变形。7.2.4堆码试验
适用范围:用于堆码存放的各种中型散装容试样准备:中型散装容器应充灌至其最大允许总重试验方法:中型散装容器应底部向下放置在坚硬平坦的地面,然后按照下述要求对其施加分布均匀的试验负荷:
一个或多个充灌至其最大允许总重量的同一类型的中型散装容器放置在受试容器之上:或a)
在受试中型散装容器上放一平板或复制的中型散装容器底座,再将相应的垂物加到其上。b)
11H1、21H1和31H1型的中型散装容器应受试24h。11H2.21H2和31H2型的中型散装容器应在40℃条件下受试28d。
7.2.4.4施加试验负荷的计算:施加到中型首散装容器上的试验负荷应相当于运输中其上面堆积的相同的1.8倍
中型散装容器数目最大允许总重量总和7.2.4.5合格准则:内装物无损失且中中型散装容器未出现任何会危及运输安全的永久性变形。7.2.5渗漏试验
适用范围见表2。
7.2.5.2试样准备:通气关闭口应使用非通气装置潜换,或将通气口堵塞。
7.2.5.3试验方法和所施加的压力:此项试验应使用不低于20kPa的表压至少进行10min,使用合适的方法确定被试容器气密性,例如使用气压差试验或将中型散装容器置于水中。如果使用后一种方法,应对静水压力使用修正系数。其他至少等效的方法也可以采用。7.2.5.4合格准则:无渗漏。
7.2.6液压试验
适用范围见表2。
试样准备:安全减压装置和通气关闭装置应处于在不工作状态或将这些装置拆下并将开口堵塞。
试验方法:此项试验应按不低于7.2.6.4所规定的表压至少进行10min。试验期间中型散装容器不得受到任何机械约束。
7.2.6.4施加的压力:
21H1和21H2类型的中型散装容器:75kPa(表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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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H1和31H2类型的中型散装容器:采用下列方法两个值中的较大的一个:1)第一种可由下列方法确定:
1)55C时中型散装容器内所测得的总表压(即充灌物质的蒸气压力加上空气或其他情性气体的局部压力,减去100kPa)乘以安全系数1.5,即国际危规要求的充灌温度为15℃时的最大充灌度确定的总表压。1.75乘以所装运物质在50℃时的蒸气压力减去100kPa。但最低试验压力应为i
100kPa。
i)1.5乘以所装运物质在55℃时的蒸气压力减去100kPa。但最低试验压力应为100kPa
第二种可由下列方法确定
两倍。
但最低试验压力应为水的静压的5合格准则:无渗漏,且中型散装容器未出现任何会危及运输安全的永久性变形。
7.2.7跌落试验
7.2.7.1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种中型散装容器装运固体的要充灌至不低于其容量的95%,装运液7.2.7.2试样准备:根据中型散装容器的设计类型,减压装置应确定在不工作状态,或将其拆下并将开口堵塞。中型体的要充至不低于其容量的980。散装容器的试验应在受试样品及其内装物的温度降至一18℃或更低时进行。受试的液体应保持液体要受试材料在18℃或更低时能够具有足够的延展性和伸张强度,也状态,必要时应添加防冻剂。如果可以不考虑这项温度处理条件。7.2.7.3试验方法:中型散装容器应跌落到坚硬、无弹性、光滑、平坦和水平的表面。跌落的方式应使中型散装容器基部被认为最脆弱的部位为冲侧面,顶部和角部进行平面跌落试验7.2.7.4跌落高度见表3。
包装类I
击点。
容量等于或小于45m的中型散装容器还应使用其每次跌落可使用相同的或不同的中型散装容器。表3
跌落高度
包装类Ⅱ
包装类Ⅲ
单位为米
7.2.7.5拟装液体的箱体跌落试验时,如使用另一种物质代替,这种物质的相对密度及黏度应与待运输物质相似,也可用水来进行跌落试验,其跌落高度如下:a)如待运物质的相对密度不超过1.2,跌落高度见表3如待运物质的相对密度大于1.2,应根据待运物质的相对密度d计算(四舍五人取第一位小b)
数)其跌落高度(见表4)。
表4跌落高度计算
I类包装
Ⅱ类包装
皿类包装
单位为米
7.2.7.6合格准则:内装物无损失。撞击后有少量物质从封口处渗出,只要无进一步渗漏出现,这种现象不应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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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准则
上述各项试验全部合格,则判该检验批合格。如有一项以上不合格者,判该检验批不合格。不合格的处置
如检验结果仅有一项不合格,则应加倍抽样重新进行检验,如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检验批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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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第4部分: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SN/T0987.4—2013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427532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串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字数11千字
2014年4月第一次印刷
2014年4月第一版
印数1-1600
书号:155066:2-26893
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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